第214章 守孝三年汝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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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林倒是知道,历史上跟孔子抬杠的这位宰我,
  
  这厮大名是予,子我是他的字,所以这人又叫宰予,姬姓,宰氏,名予,字子我,
  
  这家伙是春秋末期鲁国人,思想家、儒客先贤。孔子著名弟子,“孔门十哲”之一,“孔门十三贤”之一。
  
  宰予能言善辩,曾从孔子周游列国。游历期间,常受孔子派遣,使于齐国和楚国。
  
  宰我论礼这段话,大致的意思翻译过来呢,就是宰我认为:
  
  守丧三年是礼的要求,但是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礼是不断变化的。三年守丧礼已经实行了很长时间,现在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而孔子认为,守丧三年并不是礼的要求,而是个人之仁心的要求。
  
  君子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心情是悲痛的,而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追求的是快乐,这与悲痛的心情相矛盾,
  
  因此在守丧期间追求快乐,心不会安,而只有痛哭悲伤,内心才会安宁,才能满足幸福。
  
  宰我回应孔子说他自己在父母去世的时候,吃美味的食物,穿华丽的衣服内心很安宁,很满足。
  
  也就是说,二人对仁心的理解及体会不一样。这样两个也就没有办法交流,因为基本假设不一样。
  
  按照孔子的说法,父母去世,君子的心情是悲痛的,追求享受君子内心会不安。
  
  宰我抬杠的认为“安”,孔子也没有办法,只好说,如果你安,你就去做。
  
  言外之意是,孔子不会安,只能行三年之丧礼。
  
  宰我以言行为贤,在这里被孔子判为不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宰我拥有另外一种美德,那就是“诚”,这也就是他之所以为贤的原因。
  
  礼之所以能实行,是因为礼本于人心,本于仁。礼之所以有变动,是因为仁有了变动,在宰我那里,仁礼依然是相互呼应的,故无伪。
  
  因此,一年之丧亦为礼。
  
  许攸说的一点没错,方悦的未亡人不管是不是准备改嫁,如今方悦尸骨未寒,就跟人家的未亡人提亲,不符合伦常礼仪。
  
  正常来说,汉末为父母守孝,一般为父守孝三年,为母守孝一年,夫妻之间若有一方去世,至少要守孝一年,不但葬礼时需要披麻戴孝,就是守孝期间,亦是如此。
  
  汉末的孝服用麻织成麻布,以麻布的粗细来区分与死者关系的亲疏。
  
  关系比较近的,就着粗麻布孝服;较远的,就着细麻布孝服。
  
  粗麻布一般多为生麻,粗陋,且无饰。孝子多穿着,俗称“披麻片”。细麻布多为熟麻,经过加工,色白较细,称为功服。
  
  其次呢,一般用穿孝服的时间长短来区别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关系近的,则“持服”(指穿孝服)时间较长,如儿女,多为3年;
  
  较远的则“持服”较短,最短为3个月。
  
  汉末的服制,乃是以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为等差来分为五服,分别为斩衰、齐衰(zīcuī)、大功、小功、缌麻五个名称。
  
  《礼记·学记》中云:“五服弗得不亲。”五服以外,血缘关系就已经很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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