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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璀璨的夕阳余晖之中,一辆看起来外表十分普通的狼标吉普车缓缓驶入滨城市区。
  车上除了原本的韩朗与开车的沈默之外,副驾驶位上又多了一个足有两米多高,全身仿佛铜浇铁铸般肌肉爆棚的尉迟豹。
  一拳轰杀了宋云天之后,尉迟豹便接到了韩朗让他收手的命令,所以他并没有继续杀其余那些汉江的武林人士。
  韩朗向来恩怨分明,鹰爪门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必要,至于其余那些参加屠狼大会的人还罪不至死。
  狼标吉普车上,坐在后排座的韩朗挂断了手机,道:“慕云说她去参加丹青书会,我们找个地方喝酒。”
  尉迟豹转头,问道:“狼帅说的是嫂夫人吧?听说嫂夫人等了您十年,真是痴情啊!”
  “羡慕的话你也成个家。”韩朗笑道。
  “嘿嘿,我倒是想,只不过还没遇到那么好的女人。”尉迟豹挠了挠头嘿嘿一笑,说道。
  在军中,韩朗是绝对的权威,是不容侵犯与亵渎的元帅。任何敢对韩朗不敬之人,沈默、尉迟豹以及数百万天南战狼都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将其撕成碎片。
  军中军令如山!韩朗所说的话便是军中行动的铁则,别说让尉迟豹跪,就算让尉迟豹立即把他自己的心掏出来,这家伙都会毫不犹豫的立即执行!
  但在私下里,韩朗与沈默、尉迟豹等人却是兄弟,过命的兄弟!
  沈默与尉迟豹都是当初与韩朗一同被征召入特殊部队“虎狼营”的战士,虎狼营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代号。
  沈默的代号叫“黑狗”,尉迟豹的代号是“豹子”,而韩朗的代号便是“悍狼”!
  他们在虎狼营中一同出生入死,执行过许多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完成,几乎是必死无疑的任务。
  无论是沈默还是尉迟豹,他们的命都是韩朗救的,所以无论任何时候只要韩朗一句话,他们都会把命毫不迟疑的交给韩朗。
  华灯初上,狼标吉普车停在了一家小酒馆门外。
  韩朗虽然地位无比尊崇,但对所谓的生活品质却没有任何要求。
  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高品质生活以及精致奢华的场所都太过虚伪,无非是些拥有了些许财富之人在故意炫耀财富,炫耀着自己的与众不同罢了。
  反而这种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可以肆无忌惮大口喝酒的街边小酒馆,更有人间的烟火气,更令人心中舒畅。
  十瓶烈酒,几个小菜,三副碗筷。
  韩朗、沈默和尉迟豹围坐在桌旁,这一刻他们是兄弟,无话不谈。
  军人喝酒从来都是最豪放的,一声“干杯”之后三瓶烈酒便顷刻饮尽,惊得周围的酒客们纷纷侧目咂舌,而他们三个却开怀大笑丝毫没有半分醉意。
  “狼帅,我……”尉迟豹打开一瓶酒放在韩朗面前,言语中有些犹豫。
  韩朗一笑:“有屁放。”
  尉迟豹这才沉吟了一下,说道:“那我就说了啊!这次我之所以先去南诏苍山宗,又来汉江白鹰山,其实是得到了关于夜莺的一些消息……”
  夜莺……
  酒桌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
  韩朗眯了眯眼睛并没有说话。
  一直沉默寡言的沈默却皱了皱眉问道:“夜莺……还活着?”
  夜莺是个代号,她的本名叫叶颖,是“虎狼营”中的为数不多的女特战队员之一,亦同样是沈默与尉迟豹最好的朋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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