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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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伤口可不小,那丫头要是知道,铁定得发飙。”白殊一边帮赵子临处理伤口一边道。
  “别让她知道。”这次是他太心急,大意了。
  白殊勾唇一笑“我是那种多嘴的人么,再说了我又不似你,一言不合就玩千里传家书。”
  说到这传书,那就得说说传书的信使。
  三年前,那丫头也不知从哪里捉了一只金翅鹰,送给了赵子临做临别礼物。
  短短时间里,也不知那丫头怎么训得,竟让那野性难驯的金翅鹰通了人性,把信鸽比到泥坑里去了。
  让他和赵持刚各种羡慕!
  也不怪他们如此羡慕,金翅鹰极其稀有,至今现世的金翅鹰不足五指之数,还都是野生的,从没有人能捉到过金翅鹰,就连皇家也没有。
  这个稀有不单单说的是它的数量,还有它的毛色、体型和能力。
  金翅鹰全身雪色,只有双翅边缘为黄色,看上去好似镀了一圈金边,而他的体型也比其他鹰种要大的多,捕猎能力和速度更是远甚其他鹰种,信鸽的速度也被它秒成渣渣。
  一只成年的金翅鹰,即使对上一头凶猛的老虎也不虚火,其凶猛程度可想而知,也是金翅鹰并不捕食人类,不然凶兽这称号它还真是当之无愧。
  更何况青桐捉的这只还初通人性,能送信、能打猎、还能当打手,能简直居家旅行斗殴之必备!
  单单以上属性就羡煞旁人。
  如今那赵持刚的书信,都是托金翅鹰送的,信鸽完全被淘汰。
  说它是神鹰也不足为过。
  可惜他没有想要传信的对象,享受不了这种高大上的信使。
  也不知道那金翅鹰会不会下崽,到时领养上一只那也是十分有面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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