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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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随便拿过边上的冷水漱口,也顾不得这水干净与否,咕噜噜地用水冲荡齿间那股苦涩难言的味道。他倒是忘了,先前在金城,偶尔他和赵破奴饮醉的时候,阿皎就会煮解酒汤来,但是她喜欢往里面加枳子。
  枳子能解酒毒,但是味道苦涩难言,第一次喝到的时候,他还以为被人投了毒。
  他皱着眉想将这碗解酒汤倒了,就像之前做的那样,但是手顿了一顿,想到阿皎一早起来为他煮了解酒汤,若是随意泼了倒是浪费她一番心意,还是勉强喝了两口。
  喝到第三口的时候还是受不住了,当即将口中的汤水吐了个干净。
  托这碗枳子解酒汤的福,本来昏沉的醉意顿时被清空了。
  他掀帐出来,随意走了几步,正好瞥见阿皎正在外面和一个年长的小月氏部落女人说话。
  阿皎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一岁左右的娃娃,娃娃胖乎乎的,又爱乱动,她险些抱不住他,她手上平常戴着的那个银铃镯子此刻正被小娃娃拿在手中取乐。她也笑开来,一边逗弄着小娃娃,一边还能游刃有余地将药箱里的药拿给那个年长的女人。
  她穿着一身普通的霜色的裙子,头发还似昨日那般结成松散发辫垂在身后,丰美乌润的发间巧妙地串着珍珠络子,似是疏疏落落的星子,别致又雅静。
  霍去病想着,她倒是很爱珍珠。
  她不过十六岁,游走于西域王国部落之间,能说许多种语言,也有一手好医术,似乎去到哪里都不会窘迫。
  即使在他的军营之中,她也丝毫没有畏缩之色。
  他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姑娘。
  他素日不是在军营,便是在校场,结识的女子并不多,若说相处最多的,便是姨母卫皇后膝下的三个女儿,卫长公主、诸邑公主和石邑公主,还有舅舅家的表妹们。
  十六为侍中,陪游出未央。
  他平日里接触的,不是贤淑温柔的名媛,就是骄纵跋扈的贵女。他偶尔听她们说话,聊的是诗赋、女工、还有衣饰,她们是娉婷地养在高门中的海棠或是兰草,等待着良人为她们遮风避雨,精心养护她们的枝叶和花蕊。
  而阿皎却好似是大漠里的山踯躅,再大的风雪之下也能生存,再多的风沙摧折也不畏惧,走到哪里,哪里便是繁花灿烂。
  这样的姑娘啊……
  他想。
  他似乎想起昨夜醉意上涌的时候,吴楯在他耳边颇有深意地提了一句,“若以花喻女子,那阿皎就是盛放于大漠之中的山踯躅,此花玲珑可爱,历经严寒,不畏风霜,但植于高门大户,却会令此花萎顿枯败,失了颜色。”
  吴楯当然也能看得出,面前这位年轻的郎君器宇不凡,深知他必然不是普通的汉军将领。
  霍去病当时只是一笑,“此花玲珑可爱,吾亦悦之,然吾并无采折亵玩之心,任其肆意生长,亦是美事。”
  吴楯没有说话,只是拿起酒碗来与他相碰。
  他对阿皎,的确有这么一些兴趣。
  但也仅仅是些许兴趣罢了。
  阿皎这样的姑娘,生于边塞,长于江湖,带着蓬勃盎然的生意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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