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6章 一日看遍旧都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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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有千金买马骨的故事。</br>  日行千里的真马不存在,人类现代科技发明的摩托车、汽车都能做到这点,在动物当中,阿哈尔捷金马确实属于很能跑的种类,比绝大多数普通马更厉害。</br>  这种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是在五十摄氏度的高温下,它们一天也只需要喝一次水,因此特别适合长途跋涉。</br>  去年在一场赛程三千两百公里、赛期六十天的比赛中,五十四匹参赛汗血马都坚持到了终点,它们的最高记录是八十四天跑了四千三百公里。</br>  五万美元一匹的价格不算低,跟它体型比较相似的阿拉伯马存世数量比较多,但阿拉伯马当中的佼佼者,售价着实不便宜,比阿哈尔捷金马更受欢迎。</br>  例如巴菲特送给韩宣的那匹......曾经是好马没错,可惜听艾尔纳管家说,现在它被各种好伙食养胖了,简直是在暴饮暴食,完全不爱运动,以前价值几百万美元,如今开价十万美元都不一定有人要。</br>  这让韩宣忍不住怀疑,Act是不是还具有催肥的功能,想想胖丁、维尼、小巴里,难怪卖牛时候都比别人家的重,好口粮简直是催生胖子的温床……</br>  骑着阿哈尔捷金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坦雪原上狂奔。</br>  假如不考虑迎面而来的刺骨冷风,这种感觉真的很爽,它适应这里的气候,即使踩在雪里也不会感到不舒服,身后留下一排脚印,露出雪下的青草地。</br>  韩宣可以感觉到,这匹马现在很开心,放低身子躲避冷风,感受着汗血宝马的速度,跑出一千米大概只花一分零二十五秒,考虑到特殊地形,这已经是很厉害的数据,可见马贩没有用劣马糊弄自己。</br>  加布里尔等保镖,起初还没在意,接着发现小老板已经离开视线范围,这才慌乱准备去追,然后就见到他又回来了。</br>  放低身子趴在马背上,韩宣能看见马的脖子和肩膀处,短毛底下的皮肤开始变红,这是属于阿哈尔捷马的特色,也是汗血宝马名字的由来,只是一种生理特征而已,并不算奇怪。</br>  一直跑到出发点,它才慢慢停下,马在喘着粗气,韩宣也是一样,气温在零度徘徊,呼吸时候带着白色水雾。</br>  跳下马,拍拍脖子让它自己玩去,马贩俺答汗停止数钱,将厚厚几叠钞票分出一半,交位中年蒙古人,剩下的小心塞进腰包当中,嘴巴咧到耳朵根,这单生意足够他四五年吃喝不愁。</br>  拿起块干布,帮那匹马擦干身上的汗,不然可能会着凉,俺答汗问韩宣说:“怎么样,行吧?”</br>  “嗯,钱不是给你了么,看见它们我就知道都是好马。”</br>  韩宣没吹牛,好马和劣马的精神状态不一样,他能感受出来,有自信的马才能跑得更快。</br>  和牛、羊、驴同为四蹄畜类,就是因为它们可以载着人跑,才避免被当成肉类或者拉货苦工的命运,在近代科技工业发展起来之前,它们一直是人类代步的最好选择,马的数量甚至成为衡量国力的数据之一。</br>  “好嘞,那么我就先走了,要去把这些钱存起来,放在身上总是提醒吊胆的不放心。”</br>  韩宣听见后,笑着对俺答汗说:“这点钱就不放心了,那么我岂不是整日整夜睡不着觉?”</br>  “我哪能跟你比,你的保镖们都带着枪呢,而且这点钱,就算丢了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俺答汗讪笑回答。</br>  “哈哈!行吧,你先去忙。”</br>  “哎!”</br>  对方答应了声,坐上破旧的越野车离开。</br>  “已经让人来把它们送回美国,估计待会儿就到,具体送到哪?”道森秘书询问说。</br>  “十七里湾吧。</br>  我怕这些马受不了蒙大拿州的气候,用船运时候小心点,在当地找些草料一起带着。</br>  对了,安排好飞机,我们晚上出发赶回华夏,然后直接送伊莎贝莉去英国......”</br>  ……</br>  回去中途,见到有人玩猎隼。</br>  蒙古汉子骑在马背上放飞它,猎隼飞出不远便俯冲,轻而易举抓起只野兔,展翅往回飞。</br>  世界上最厉害的驯鹰民族在蒙古,从四千年起就有这个职业存在,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土地贫瘠的阿尔泰山上,通过训练老鹰,让老鹰为他们捕捉猎物,借此获得足够让家人享用的食物。</br>  韩宣听说,如今这项独特传统,正面临失传的尴尬境地,整个蒙古仅剩下大约七十名训鹰师,由于阿尔泰山常年与外界隔绝,这项传统才得以在蒙古流传至今。</br>  猎鹰寿命通常在四十年左右,对于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来说,猎鹰就像他们的亲人一样,可以相伴一生。</br>  那位得到猎物的驯鹰人,正用刀子割开兔子的腹部,将他们认为最重要的肺部,喂给老鹰做为奖励,虽然场面血腥了点,但传统就是如此。</br>  为了训练好合格的猎鹰,训鹰师必须从鹰很小的时候,便开始培养和它们的感情,培养一只猎鹰通常需要三到四年时间,整个驯化过程只能由一个人完成,这样鸟和人之间,才能充分信任。</br>  韩宣家里也有一只鹰,而且还是威猛的金雕。</br>  那家伙处于放养状态,上次韩宣回家时候,试过让它去抓猎物,可最后都被它自己给吃掉了,总而言之还是关系不到位,每次回家只是待很短一段时间,连它的面都见不到几次,谈不上熟悉。</br>  电话铃声响起,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手机,只见上面写着爷爷,接通后询问说:“怎么。</br>  蒙古这边情况还好,我最近两天打算回去。”</br>  “不是跟你说这个,印度尼西亚那边出事了,具体情况我还不清楚,似乎很严重。</br>  刚才我接到朋友消息说,以苏哈托女婿、陆军战略后备部队司令普拉博沃中将为代表的苏氏家族和军方内部一些人,在昨天枪杀了几名抗议示威的大学生,挑起当地人和华人的争端。</br>  现在雅加达那边正在暴动,有不少华人刚刚被杀了。</br>  你认识各大航空公司的高层对吧?快请他们派飞机前去救援,所有费用算我的……”</br>  PS:很多书友在问断章哪能找到,1421章被我改动过了,正版刷新可以看见新剧情,后面的还没写就接到坏消息,通知说不能再继续,所以停下了,郁闷到现在,等我抽时间会写的,到时候通知放哪,最近在忙毕业展,累的想死啊。
    三月,初春。</p>
    南凰洲东部,一隅。</p>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p>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p>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p>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p>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p>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p>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p>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p>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p>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p>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p>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p>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p>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p>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p>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p>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p>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p>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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