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0章 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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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五分钟竟然还多了,韩宣看完整本《美国之大牧场主》只花四分多钟。</br>  这种做法让安雅很羞恼,即使面前这个超级聪明的家伙是她男朋友,也没有让那份羞恼感觉减弱半分,因为这样会显得她很笨,大概只有跟韩宣在一起时候,才能从安雅脸上看见这么多丰富的表情。</br>  明白儿子的做法相当欠揍,韩老爹躺在沙发上,开口说:“书写得怎么样,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看过。</br>  假如还行的话,你就支持一下,当初那家伙跟我提到过找你帮忙,但是我给弄忘了,好像是四五个月前告诉我的,幸好现在记起来了。”</br>  “……</br>  还行吧,故事情节不算太好,但是文笔挺不错。</br>  他在书里面夸赞你,说雪山牧场近几年来之所以发生那么大的变化,都是因为你的功劳。</br>  把一些地方改改,应该会是本不错的书,可读性很高,不像有些书那样纯属爆米花,无聊时候吃一吃,其实并没有太多味道。</br>  它跟《普罗旺斯的一年》比较像,能带给人安宁,假如忍住不犯瞌睡的话,也许会觉得挺棒。”</br>  “夸我?</br>  嗯,既然这样,那你就帮帮忙吧,我们牧场缺少文人,把需要修改的地方告诉我,等有空我去找他聊聊。”</br>  眼见老爹态度瞬间大变,这让韩宣相当无语,他当然知道老爹更在意什么……</br>  窗外传来野猪发出的叫声,不速之客猪斯拉被香味吸引,又跑来串门了。</br>  这头超级大野猪,平时处于放养状态,没人去管它,整日吃饱了躺着晒太阳,无聊时候就去草原上逛逛。</br>  老巴顿将它当成种猪,和闲来无事饲养的几头母猪配种,野猪和家猪的后代天生具有优势,性格不如野猪凶悍,但是能长得非常大,肉质口感也比家猪好许多。</br>  就这样一来二去,竟然被老巴顿鼓捣出个新的家猪品种,起名叫做雪山猪。</br>  现在雪山猪的数量还不多,韩宣在猪圈里见到过那些大家伙,也吃过用这种猪肉做成的萝卜红烧肉。</br>  猪斯拉可不管自己后代落得怎样下场,除非到了交配季节,不然它理都不理那些母猪,完全属于提上裤子不认帐的“荡猪”。</br>  今天上门时机不算好,维尼听到这声音,立马就想起当初被野猪**的悲惨往事,顿时火上心头。</br>  摇摇晃晃打开门,冷风吹进来,在韩宣他们的喝骂声中,卖力揍了猪斯拉一顿。</br>  看样子喝醉后喜欢闹事的,并不只有人类,维尼醉酒后也性格大变,嚣张地将猪斯拉坐在屁股底下,把目光投向那只脸色格外精彩的大兔子,张大嘴巴打个瞌睡。</br>  而那只名叫邦尼的超大兔子,此刻明显咽了口口水,喉结耸动。</br>  它记得自己也跟维尼结过梁子,瞧瞧这张嘴,但心起维尼是不是准备吃了自己……</br>  外面冷到受不了,体型跟条中等犬一样的邦尼兔,今天过来蹭暖气,生活在野外,长期不洗澡,它身上的味道简直骚气冲天。</br>  韩宣不介意它来取暖,但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兔骚味,于是揪住邦尼耳朵,带它到浴室洗澡。</br>  这只贱兔很配合,已经洗习惯了,见他拿来毛刷和沐浴露时候,还知道站起来,让他帮忙洗自己肚子。</br>  这时候传来老妈声音,韩宣满脸嫌弃地冲干净它身上的脏泡沫,放下蓬头对邦尼兔说:“在这里等着,还要再洗几次,我先去吃饭。”</br>  邦尼兔的三瓣嘴动了动,露出那双大门牙,抖动身体甩水......</br>  今晚的餐桌旁,只有韩宣和安雅他们,其他人另外吃,鱼头汤、水果沙拉、羊杂汤,整齐摆放好。</br>  等乔安娜拿来摆放着一团棕黄色泥块的托盘时候,韩宣迫不及待用榔头,敲开包裹在叫花鸡外面的那层泥巴,香味扑鼻。</br>  胖丁赶紧咬着饭盆跑来,将小盆放在自己面前后,蹲坐着卖萌乞讨食物。</br>  老妈很好心地舀了一勺羊杂汤给它,胖丁更想要点干货,悲叹口气,低头伸舌头。</br>  接着就被羊杂汤的美味给震撼了,大眼睛发亮,只见粉色小舌头不断伸缩,恨不得抱住盆往嘴里灌才畅快......</br>  没有保镖在场,可以聊点私事,韩宣发现刚才忘记放调料,此刻一边往鸡翅上撒盐和辣椒粉,一边用中文问老爹说:“牧场的Act含量最近有没有波动?”</br>  “还是老样子,有时上升、有时下降,牧场之心确实可以产生出Act。</br>  冬天用不到那块牧场之星,我把它放在北边的盐碱地那边,之前撒石灰改良了一部分土地,如果再加上Act,说不定明年会变成草场。</br>  我更想把它放到澳大利亚那边,可是担心说明不了Act的来源问题,你爷爷跟联合健康集团商量过后,不知给了他们什么好处,对方没有把关于它的事情给抖出来。</br>  目前民众们绝大多数还不知道它的存在,我让ABC电视台辟谣说流传的小道消息都是谣言,考虑完还是觉得只有雪山牧场含有Act最稳妥。</br>  研究后发现,它可以影响的直径大概有五公里,但三公里以外含量就会变得稀薄,越靠近中心越高,前段时间我将牧场之星放在房子底下的保险库里,所以我们家附近的Act含量最高。”</br>  韩宣皱眉,开口提出疑问:“牧场之心?这是谁起的名字?”</br>  “还能有谁,当然是我啊。</br>  总不能都叫它八面体,想过许多名字,比如起源、祈愿、神力、神灵等等,后来觉得太弄虚作假了,所以起了这个名字,拉不拉风?”</br>  老爹很神气地说道,显然他对这个名字十分满意。</br>  韩宣和他老妈同时叹气,总感觉很老土的样子,想重新换个名字,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反正只有自己家人知道,索性就凑合着用吧……</br>  叫化鸡跟烤鸡不同,火鸡肉里的肉汁,都被荷叶还有泥巴牢牢锁住,同时还带有荷叶的香气,撕开后撒上一点辣椒粉跟孜然,那嫩滑滋味简直让韩宣爱不释口。</br>  民以食为天,韩家人从不会在食物上亏待自己,米饭当主食,再喝一口羊杂汤,吃块没有泥腥味的鲢鱼肉,纯天然无污染,简直是享受。</br>  餐后就在家里活动,动物们都被赶去别墅旁边的木屋,壁炉中柴火熊熊燃烧,已经有暖气没错,但烧木柴更有气氛。</br>  回到家后的第一天,就这样平平淡淡过去了。</br>  每天无所事事到处玩,不知不觉,当日历被撕完,时间来到1998年......
    三月,初春。</p>
    南凰洲东部,一隅。</p>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p>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p>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p>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p>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p>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p>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p>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p>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p>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p>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p>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p>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p>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p>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p>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p>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p>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p>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p>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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