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攻城,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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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的雪原一望无际,和辽阔的草原比起来,怪物的分布还是很稀疏的。
  
  自古以来就流传着一条关于找东西的定律:欲寻而不得,欲失而复得。
  
  “马儿啊……”
  
  走寻了几日,白色,还是白色,再除了灰蒙蒙的天空就再没其他。
  
  怪物群全部聚集到了各个主城附近,他早已走出了这个范围。
  
  马群没有遇见,猪猪倒是让他碰见了几只,猪猪同样可以用鞍进行骑乘。
  
  放下鞍,洛槐坐在猪猪的身上,只可惜没有萝卜钓竿,他控制不了猪猪的方向。
  
  所以在思考了几秒人生之后,他残忍的对猪猪下了杀手。
  
  印象中只有这样才能取下猪身上的鞍。
  
  白刃手起刀落间,手里多了两块猪排。
  
  有点饿了,烤了吧。
  
  搭建一个篝火,洛槐坐下休息。
  
  “呜……”
  
  遥远的身后,石兽堡垒方向,突然传来了微弱的号角声。
  
  “离这么远还能听见,那站城墙上不得直接聋了。”洛槐啃着猪排,看向那个方向。
  
  “要是有马,没准还可以赶回去看看呢,说不定还可以冲杀一番……”
  
  试问哪个热血男儿没想过骑着一匹快驹驰骋疆场过呢?他小时候也是因为这个才会去耍长枪玩的。
  
  只是成年后的第一次枪术实战就遇见了僵尸大爷,属实不幸。
  
  “瑜~~~”
  
  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思绪,一声马叫,伴随着蹄足踩踏在了雪地上。
  
  那是一匹白马,通体洁白,胜过寒雪。
  
  它没有和族群一起刷新出来,而是孤独的踏雪而来,走到了篝火的旁边。
  
  也许是篝火的温暖吸引了它,但麦块中的动物可没有这一设定,所以还是归结于缘分吧。
  
  “猪猪,是你吗?”啃完猪排,洛槐冷不丁的来了一句。
  
  白马显然没有智慧,它很木讷的低头吃草,没有理他。
  
  洛槐空出双手,翻身就跳上了马背,既然天选之马已经出现,那当然没有不训服之理。
  
  直觉告诉他,这是一匹好马。
  
  麦块中的马分很多种,除了颜色不同,还有不同血量,马力。
  
  快的马可以赶上车,慢的马还不如自己跑来得快。
  
  “瑜~~!”
  
  白马的性子很烈,前足高高抬起,洛槐几次驯服都失败了,规则之力将他屡次摔在地上。
  
  摔得老疼了,游戏中不会摔跤,没想到现实中居然这么痛。
  
  再来,仗着回血快,洛槐一次又一次翻身上马。
  
  终于,一串只有他能看见的红色爱心冒起。
  
  白马安静了下来,挑出面板,边上多出了一个小面板,上面只有两个方格,将鞍移动到其中一个,马背上便多出了马鞍。
  
  另一个方格是用来房马铠的,但是洛槐翻了翻背包,也没找到。
  
  驱使着白马跑了两圈,果然不出所料,白马的速度可以说是最快的那一阶层,虽然还是比官方公布的最高速度要慢了一些,但完全足够了。
  
  而且和普通马以及怪物驯服而来的坐骑相比,麦块马有一个压倒性的优势——没有疲劳。
  
  也就是说它能一直保持最高速度,各种两三米的跳高,还不会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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