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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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徐胜与方清月骑马交谈。
  “不曾想分别不到四个月内,恩公便做下好大事,武会夺魁我已听闻,可相比四谛城之繁荣,却也不值一提,我这数月发愤图强,无时无刻不督促自己,万不可懈怠,剿匪抓贼,缉凶拿骗,自认治安一方,有功于民,但在恩公面前,连拿出来自夸的资格没有。”
  “哈,一个人的成绩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到对应的地位和环境,我是一寺权方丈,执掌四谛城及周边乡镇,自然可以大展拳脚,而你只是一名学宫的学员,除了剿匪缉凶,又做不了其它事,相互对比本就不公。”
  方清月摇了摇头,由衷道:“便是换我在恩公的位置,也决计不可能将四谛城治理如此兴旺,仅用短短三个月便扭转了当地的民生风气,化麻木为向学,您颁布的每一条民策,学博都在路上拿出来分析讨论,看似平平无奇的‘扫盲运动’,实则是为后续的引商打下基础,隐藏深意,当初我便知晓恩公有经世之才,但也没想到仍是低估了,这大概便是庸人和天才的差距吧。”
  徐胜受不住这一波又一波的彩虹屁,尤其当事人并不认为自己在拍马屁,而是在陈述事实,语气中带着真诚和崇敬,这就更令他吃不消。
  毕竟自家人知自家事,他在政事上从来没什么天赋,只是眼界和知识带来的些许“先见之明”,所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他敢大展拳脚,推行那些看似荒唐躁进的政策,无非是觉得青叶寺有粮食兜底,百姓本就没钱,再差也不会比现况更差,便是全都失败了也能从容收拾。
  就好像一名学生的成绩在班级里倒数第一,那他不管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退步,大凡能超过一两名同学,都是足以称道的进步,如何在保住现有成绩的前提下继续超越,这才是考验一个人施政能力的关键。
  “你别再喊我恩公了,以你我共度险关的交情,无须如此生分。”
  方清月坚持道:“礼不可废,恩公于我有大恩,如果连这点尊敬都没有,便是我九泉下的家人都不会饶过我。”
  徐胜只得道:“尊敬是发自内心的情感,而非停留在嘴上的客气,执着于表象,反倒显得不虔诚。”
  “心中的尊敬与嘴上的礼节并不矛盾。”
  “可物以稀为贵,假设有两男子,一男子轻佻,逢异性便称对方为美女,一男子讷言,谨守礼节不逾矩,有一日,两人同遇一女子,皆赞其颜,你说谁的评价更令人信服?”
  方清月愣了一下,思索片刻,笑着拱手道:“我明白了,多谢徐兄赐教。”
  徐胜微微颔首,方清月看似顽固,其实她只是守着心中的一套规矩,只要能从道理上说服她,其实远比那些行事散漫,想一出是一出的人更好相处。
  说话间,两人已经接近目的地,只见远处山坳之外,道路旁隐隐约约有一面迎风招展的米黄色酒旗,在夕阳照样下稍显昏暗。
  徐胜极目远眺,发现这间野店的规模还不小,上下三层,酒旗飘飘,外边还搭了一座棚,里面有数十条肉犬。
  “这就是你们说的酒舍了吧,居然还卖狗肉?”
  “位置的确是此处没差,但我记得此前并没有狗棚。”
  “哦,有点意思。”
  徐胜骑马接近后,发现这间酒舍与四周的山川大地,风水气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整体,能让人下意识的忽略不合理之处。
  这种感觉就像是武道宗师的天人合一,明明站在你面前,你却感觉对方跟四周环境融为一体,稍不注意就会忽略对方的存在。
  “我们要进去吗?”方清月满怀警惕的问道。
  蓦地,她发现酒旗上的碗形图案在不经意间变成了头骨碗,于是猛的一拉缰绳,再定睛观察,又发现图案并无变化,仍是普通的酒碗,似乎方才所见只是光影变化形成的错觉,又或者是自己疑神疑鬼的心情所致。
  “那旗子……”
  “怎么了?”
  “不知道,可能是我看错了,也可能是真的有问题,方才一瞬间旗上的图案似乎变成了骷髅碗。”
  徐胜转头看去,只见酒舍的窗户上趴着一个小人,其脑袋极大,几乎占了三分之二的身体,一双宛若粗面馒头的眼睛瞪大了往外看,眼白四周泛着血丝,甚是可怖。
  然而,一眨眼的功夫,那小人便消失不见,只有一名相貌平平无奇的店小二在那打扫卫生。
  “事到如今就别用怀疑的语气了,对方摆明了有问题,看来不是能随手打发的小鬼,邹学博及时带你们离开是正确的,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阴气最弱,所以对方只能看你们离开,不能强留,若换成现在就不好说了。”徐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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