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那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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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行,自己不去偷,不去抢,她还不信就真的寻不到一点吃的?
  
      比如,这河里真的没有鱼儿?
  
      比如,这地底下就真的没有什么动物?哪怕……哪怕就算是老鼠,黄鼠狼,只要有肉,她就逮。
  
      反正不管怎样,都要坚强地活下去。只有活下去,才是唯一的永恒的希望。
  
      风青雅还真的在一个树洞里逮捕到了一只灰色的野兔子。
  
      这血族人这地底下的野兔子不同于地面上脑的,个儿大,浑身肥胖,看着就像一只小猪儿。
  
      而且,不知道是终年阳光见得少的缘故,这儿的野兔都跑的很慢,风青雅几乎没有怎样追赶,很顺利地就逮到了几只。
  
      当然,她不知道自己犯了血族人的大忌,那就是,血族人是不吃兔子的,他们认为兔子是自己部落的吉祥物。
  
      当初,要不是因为有野兔,让他们知道了地下宫殿,以后也不会住进地底下去。
  
      他们认为兔子是自己在被虞国人的部队追赶之时,帮助自己从死里逃生出来的英雄。
  
      要不是因为兔子的引路,他们哪能那样顺利地隐匿在地下?所以,血族人就统一了爱好,从此以后,再也不吃兔子了。
  
      既然不吃兔子,那在这阔大的地底下,兔子就几乎泛滥成灾了,哪儿都能看见活蹦乱跳的兔子。
  
      兔子被血族人娇惯的过了头,它们也是具有灵性的小东西,见血族人见了它们都毕恭毕敬的,这些兔子更加肆意妄为起来。
  
      它们见了人,根本就不躲闪的,反而晃着脑袋晃着身躯大摇大摆,有时候,见了血族人手上有吃的,还敢上前去抢夺。
  
      这时间长了,弄得血族人都是怨声载道的。但是因为有连夜的命令,血族的百姓哪里敢这些肥肥的兔子?
  
      就算知道它的味道美,也没人看去捉它们,就连死兔子肉也不敢吃。
  
      这可就便宜了风青雅了。
  
      她不知道血族人还有这规矩。
  
      当她扛着野兔子,兴高采烈地扛着回到自己和冷霜住着的茅棚里前,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妪就过来提醒她,这老妪是个好心人儿。
  
      她见了风青雅肩膀的野兔子,就小神儿说道:“姑娘啊,你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啊,这兔子可是我们血族人供奉的神灵啊,吃不得逮不得的。你呀,还是赶紧地放了吧,这要让别人知道了啊,指不定就要去连夜公子的跟前告状呢!”
  
      风青雅听了,心里一惊,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这里的兔子这样多,原来是不能打猎啊。
  
      不过,风青雅有办法,她知道这个老婆是一个善良的人。
  
      她听了,首先对着老婆婆道了谢,然后就告诉老婆婆:“我有办法的。婆婆,我赶紧将兔子剥了,将皮毛都丢了,往地下埋了,若是有别人问我,我就说吃的是黄鼠狼肉,你看这个可是使得?”
  
      这老婆婆一听,赶紧就点了头。
  
      “好,姑娘,那你以后可要小心。一旦逮了兔子,跟着就要杀了,赶紧地杀了。”老婆婆又嘱咐了几句话,这才走了。
  
      风青雅赶紧进了茅棚,二话不说,就杀兔子,剥兔子的皮儿。
  
      冷霜不敢看。
  
      风青雅就告诉冷霜,这里的规矩。
  
      “你可怜这些兔子是不是?但若是一味同情下去,我们可就要饿死了。所以,你不必滥施同情心。”
  
      说完了这话儿,风青雅还想剥兔子的动作做的更快了。
  
      她其实很舍不得这些兔皮儿,因为兔皮儿是可以做衣裳的。
  
      但为了不让人发现,她只好忍痛将兔子皮儿葬在了地下。
  
      就在这天晚上,风青雅升了一堆火,就在火堆上烤起了兔子肉。
  
      兔子肉很香,风青雅烤的嫩嫩的,小蓝一边吃,一边就甜甜地笑个不停。
  
      小蓝笑了,那么风青雅的心里便也就觉得开心。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司徒煜看着眼皮子底下的风青雅竟然莫名失踪了,那种痛苦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
  
      风青雅是坠入了地下,遭到血族人的折磨。
  
      可是司徒煜呢,却是在半途和一群蒙着面的武艺高超的人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杀。
  
      很不幸的是,因为他们是突袭,因为自己准备不足,不,自己压根就没有什么准备,所以……司徒煜竟然被这些人活捉了。
  
      当他们将司徒煜关进一个特制的牢车里,戴上刑具,司徒煜的心里就有了最坏的打算。看来,这些人就是冲着他来的!
  
      他只想知道,一旦厄运真的来了,究竟是谁想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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