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擒贼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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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这段话也比较好理解,意思就是干掉敌人最厉害的一点基本上就能瓦解敌人,这里并不限于一定是干掉敌方的大将或者是大王之类的,说直白了,就是抓大放小,抓住主要矛盾,放掉次要矛盾,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不仅仅是战争中,生活、工作方方面面也都是这样的,主次不分,眉毛胡子一把抓注定是干不成事儿的。
  “擒贼先擒王”这个说法最早来源于“诗圣”杜甫《前出塞》中的一句,这首诗全文是这样的: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虽然杜甫不属于什么典型的边塞诗人,但他的边塞诗读起来依然大气磅礴,不愧是一代大神。
  我们今天讲一个当代的经典案例,说说被美军采用该计策干掉的本拉登故事。这个故事是一起典型的“擒贼擒王”的例子。首先,涉及到教义的事儿我不懂,也不会讲,只是简单的谈谈这件事的始末。本拉登这人其实是十足的富家子弟,典型的富二代,他们家与沙特皇室的关系非常密切,也是沙特最富裕的家族之一,主要从事建筑房地产事业,毕竟在沙特这个富得流油的国家能排名靠前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事实证明,搞房地产的在哪儿都是暴利行业,石油行业如此发达的沙特也不例外。本拉登的父亲一共有五十多位子女,远远超过了中国古代的很多帝王,厉害,本拉登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第十七,属于爹爹不管,姥姥不疼的角色,虽然很有钱却没体会到家庭的温暖,也没感受到所谓父爱为何物,毕竟任何大家族都是权力与利益的结合体,亲情关系永远是冰冷的,幼年的本拉登应该体会很深。这家伙顺利读完了大学,也结婚生子了,照这个节奏下去,他与普通的富家子弟没有什么两样,做点生意,发点横财,撑死干点违法乱纪的勾当,问题也不大,你很难将此时的他与后来千夫所指的恐怖大亨联系起来。话说公元1979年,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改变了本拉登的命运,也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这一年的年底,苏联出兵侵入了阿富汗,开始了长达十年的阿富汗战争。说句实话,那个时候的苏联真不是什么好东西,与美国都是一路货,在自己的周边到处煽风点火,与前些年美国搞的“颜色革命”并无区别,都是军队与金钱开路,输出自己的价值观、文化与所谓“民主”,颠覆人家的政权,换上符合自己利益的势力上台,大国玩儿这一套都玩儿都几千年了,古代的中国的中原王朝对周边的少数民族团体也是这样干的,只不过美、苏披了层外衣,事实上一点不新鲜。从后来的故事来看,苏联出兵阿富汗实在是一大败笔,屁好处没捞到,惹了一身骚,到了十年之后的1989年,苏联也都快解体了,还深陷阿富汗泥潭不能自拔。
  就在这一年,年仅二十二岁的本拉登与众多热血青年抱着反抗侵略者的伟大理想来到了战火中的阿富汗,随即创立了一个叫做“服务营”的正规培训机构,注意,这个培训营应该是有执照的,相当的正规。其目的就是培训当地的阿富汗青年志愿者,以此增加抵抗苏联的战斗力量,这个机构就是“基地”组织的前身,此时的这个培训机构与恐怖主义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而且最初为这家机构提供资金、弹药的恰恰是美国人,说来真是讽刺。十年之后,阿富汗战争结束,已经三十二岁的本拉登回到了祖国沙特,实际上,很快“海湾战争”就爆发了,本拉登认为沙特将美国搞进中东来是引狼入室、与虎谋皮,一度与沙特皇室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导致愤怒的沙特皇室要对其下手,自认为报国无门的本拉登流亡到了非洲国家苏丹。这个奇葩的国家出于很多神奇的理由接纳了他,本拉登就在苏丹开始反美的第一步。实际上,恐怖主义最危险的一点就是他们从不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恐怖行为,反而自认为他们所从事的所谓“事业”是崇高与伟大的,代表了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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