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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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稚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物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很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簿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很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吃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加油!邵振嵘,你一定行!”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后面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写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是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里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直到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说:“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肌肤里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直到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好在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直到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要把衣服搁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静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重新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
  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了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或许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着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隔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熄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头来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之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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