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时代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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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夜鹰突击队已经将曾经被废弃了近二十年的兵工厂彻底改头换面,变成了一个现代化军营。经常有兄弟部队或者上级派出工作组来视察学习,还有一些军队刊物记者进入部队采风写稿。为了招待这些访客,夜鹰突击队专门将军工厂原址位置的招待所给重新修葺起来。
   
    招待所看起来有点像老北京时代的四合院,始建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平房,一间连着一间,围成了一个标准的四方形,在中间的院落中,栽着郁郁葱葱的细竹,形成了一片令人心醉的竹林。到了夜晚走出房间,坐在门外凭栏而望,微风吹拂竹叶随之飘舞,发出沙沙声响,空气中更飘散着一股竹叶特有的清香,就连小虫子都凑趣地低鸣起来,高高低低、抑扬顿挫,和竹林混合成一道最优美的风景线。
   
    至于招待所的房间,只要推开房门,你就会发现里面是别有洞天。红色橡树地板、空调、电视机、有浴缸的独立洗浴室、舒适的大床,还有摆放在桌子上的果盘,都让人感受到了星级酒店的宾至如归。最让人赞叹的是,在房间后面的窗户那里,架着一台天文望远镜,在这片远离城市繁华与浮嚣,也远离工业污染的天与地之间,单凭肉眼抬头远望,在一片苍茫的夜幕下,也能看到平日里根本不会看到的满天繁星在不停闪烁。把眼睛放到天文望远镜前,你就会感到月亮仿佛已经近到触手可及。
   
    看着这架造价并不昂贵,以其高性价比,在天文爱好者当中广为流传普及的白色小型天文望远镜,刘招弟的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她想起了一个燕破岳当年讲给她的笑话,这个笑话的名字叫作《漫天星斗》……
   
    有两个人野外宿营,睡到半夜,甲把乙给推醒了,问乙看看头顶有什么感觉。乙睡在地上,仰首望着头顶的星空发出一连串的感慨,看着这片漫天星斗,才发现面对这浩瀚无垠的宇宙,地球是多么渺小,而生活在蓝色地球某一个角落的他们,又是更加渺小。什么个人的追求与理想,面对整个宇宙来说,连沧海一粟都比不上。乙发了一大通感慨,才终于回过头,问甲看到这片漫天星斗的感受是什么,甲神色严肃:“我发现,我们的帐篷被人给偷跑了!”
   
    这当然是一个笑话,但是在刘招弟看来,这个笑话背后却隐藏着无比深刻的生活哲理。当人站在大海或者大草原时,目光极力远眺,天高地阔,这是何等波澜壮阔。当眼界被拓展,心胸自然会随之开阔,就像笑话中“乙”所说的那样,面对这一切,你就会发现,自己所谓的烦恼与忧愁,真的没有什么。
   
    而这台天文望远镜,吸引着住进这个房间的人更远、更细腻地眺望星空,它所带来的震撼与感动,远胜过大海与沙漠。
   
    当一个人的心情好了,自然看什么都顺眼,就连脾气都会变得温和大气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环境影响心情。
   
    中国特种部队还没有学习西方特种部队,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坐镇,放眼整个夜鹰突击队,能这么玩,会这么玩,还能玩出精彩,不知不觉中常会“算计”的厉害角色,大概也只有燕破岳和萧云杰那对“狼狈为奸”的活宝。
   
    接风宴吃过了,漫天星斗也用天文望远镜看过了,这“始皇特战小队”的副队长憋了大半天,煞费苦心营造氛围,现在也差不多该粉墨登场,再对她实施亲情攻势,趁机摸清底细了吧?
   
    刘招弟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微笑,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人敢对她用这种小伎俩了,就是不知道燕破岳和萧云杰这两个混账小子,这些年来有多少长进,能不能让她在这场“小游戏”中找到一点点惊喜。
   
    “嘭!嘭!嘭!”
   
    清脆的敲门声响起,刘招弟略一点头,不愧是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特种部队指挥官,对战机的把握能力,比那些同样受过最严格训练,却欠缺鲜血洗礼的军官,要强得太多太多。
   
    刘招弟打开房门,果然,门外这个昂然站立,全身上下都写满职业军人坚毅不屈特质的男人,就是燕破岳。刘招弟更敏锐地发现,燕破岳刚刚刮过胡子,还换了一身崭新的军装,这种业精于专,从细节处见功夫的特质,应该是来自燕破岳身边的狗头军师萧云杰的指点。
   
    燕破岳以标准的军姿走进房间,就是在房门关上的瞬间,一束鲜花就变戏法般地出现在燕破岳手中,然后燕破岳的嘴角向上一勾,脸蛋上那如刀凿斧刻般硬朗的线条,外加硬汉气质,在瞬间就片片破碎,变成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姐,送你的。”
   
    夜鹰突击队建设得再完善,也不可能在内部开上一个卖鲜花的花坊,燕破岳手中的这束鲜花,外面包裹的塑料纸,九成九是从装衬衣的那种塑料袋上裁剪下来的,而里面包着五枝月季花,如果刘招弟没有记错的话,它们来自“始皇特战小队”院落边角那片正在盛开的花丛。
   
    这五枝月季花,一枝是最常见的粉红色,一枝是大红色,一枝是白色,一枝是非常罕见的绿色,还有一枝是蓝紫色,五种颜色搭配在一起,还真有一种赏心悦目的美感。
   
    刘招弟接过花束,伸手在绿色的月季花花瓣上轻轻一揉,在她的指尖上,就多了一抹绿色。这枝罕见的绿色月季花,是用绿色水粉涂抹而成的产物。再看看蓝紫色的月季花花茎上,正在慢慢流淌下去的黑水儿,刘招弟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说不出来的诡异。
   
    “嘿嘿……”燕破岳讪讪地笑了,“条件有限,心意为主,心意为主。想把粉色的月季花染成绿色和蓝紫色,这还真是水磨功夫的细活儿,用了我整整四十分钟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刘招弟微笑起来,“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现在该到说正事的时候了吧?”
   
    燕破岳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姐,我带你去见见我的兄弟。”
   
    燕破岳并没有带刘招弟夜探“始皇特战小队”军营,而是走到了军营后方那片有二十二名老兵长眠于此的烈士陵园当中。
   
    月光倾洒在墓碑上,泛起了一片银色的皎洁,让整个墓地多了一种圣洁的色彩。这里也的确是整个“始皇特战小队”甚至是整支夜鹰突击队的圣地。
   
    这里每天都有人自发自觉地过来打扫,不要说地面上找不到一片树叶,就连墓碑都被擦洗得不染尘埃。
   
    “这是我们第二任队长,叫权许雷,绰号‘扑克脸’。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平时总喜欢板着脸一声不吭,嘴唇抿起的弧度让我看了都替他觉得累。”
   
    凝视着墓碑上权许雷队长的相片,燕破岳柔声道:“我一直不喜欢他,觉得这位新队长,有事没事都板着一张脸。可是在‘始皇特战小队’遭受重创,即将彻底溃败时,是他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发起了一次又一次进攻,他不但让战场上的敌我战力重新回归平衡,更让‘始皇特战小队’在战场上夺回了被打碎的骄傲与自信。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比任何人更喜欢我们、关心我们,只是他不习惯用语言和表情把这种喜欢和关心表达出来罢了。”
   
    刘招弟立正,对着权许雷的墓碑认真地敬了一个军礼。有这样的队长,对“始皇特战小队”来说,是一种幸运。刘招弟早就看过那一战的全程资料,如果不是权许雷的拼死反击,激发起“始皇特战小队”悲伤的反击,就算“始皇特战小队”有更多的人撤出战场,他们也不过就是一支抛弃战友、逃出战场的溃军罢了。
   
    燕破岳走到了第二个墓碑前,这个墓碑上的相片显示,长眠在此的是一个女兵。
   
    她有着一双没有半点温度和情绪波动的眼睛,纵然只是一张相片,和她的眼睛彼此对视,刘招弟都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刘招弟看了一下墓碑,这个女孩儿在墓碑上留下的名字,竟然是……孤狼?!
   
    燕破岳在孤狼的墓碑前,沉默了很久很久,才低声道:“她是我曾经的搭档,也是我最好的兄弟。”
   
    燕破岳没有再多说什么,但就是因为这样,刘招弟才更加清楚地知道,这个女子特种兵在燕破岳心中留下的分量与地位。燕破岳带着刘招弟在烈士陵园中慢慢走着,每走到一个墓碑前,他就会停下脚步,向刘招弟介绍在此长眠的兄弟,介绍他们的优点与缺点,介绍和他们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整整用了一个小时,燕破岳才终于带着刘招弟走完了整座烈士陵园。
   
    “我们这支部队当中,有三分之一是身经百战而且打过硬仗、死仗的老兵,剩下的人,也是被老兵带出来的精锐士兵。”
   
    燕破岳望着刘招弟,轻声道:“就是因为有这么多兄弟躺在了这里,经历了鲜血与死亡的洗礼,品尝过了失去战友的悲伤,‘始皇’才真正成为一支有了灵魂的强军!他们都是中国特种部队最宝贵的财富,哪怕走一个,都是巨大的损失。”
   
    刘招弟脸色平静如水,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却涌起了浓浓的惊讶。她终于开始认真起来,仔细审视面前这个已经有七年时间没有见面的弟弟。
   
    他在迂回劝说,或者说,他在自己由秦锋大队长亲自陪同压阵,来到“始皇特战小队”并发放“调查问卷”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判断出她的来意。
   
    她是来考核,并且淘汰“始皇特战小队”中不合格,或者说不适应中国特种部队,必将面临的进化式改革的士兵。她就是一条被投进沙丁鱼鱼群中的鲇鱼,逼着这群已经够精锐的老兵,继续游动起来,不断前进!
   
    在来到这里之前,她就曾经想过,自己的任务可能会引起燕破岳的激烈反抗,他们姐弟两个甚至会大吵一架,可是当她看到这二十二座墓碑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错了,错得厉害,错得离谱。
   
    她一直和文职军人相处,她自以为已经摸清了人性与人心,可是她忘了,一群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在战场上把命交到彼此手上的战友,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却早已经成为比血缘牵绊更重的生死兄弟。想要动燕破岳这样的兄弟,他不是激烈反抗,而是会直接把她当成敌人!
   
    “姐。”
   
    燕破岳再次开口了,他的声音很轻、很柔,带得刘招弟的心脏都跟着轻轻一颤。
   
    燕破岳踏前一步,突然伸出双手将刘招弟抱进了怀里。燕破岳低下头,轻轻枕到了刘招弟的锁骨上,他的鼻端可以直接嗅到刘招弟发梢那淡雅的清香,他们更可以彼此感受到对方因为这种亲密接触,而突然有点炽热起来的体温。
   
    在七年前,他在把她从着火的新房中硬抢出来时,也曾经这样拥抱过她。七年之后,当他再次抱住她时,早已经时过境迁,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毛毛躁躁、脾气火暴冲动的他;而她,也不再是那个行事偏激,只能以生命为代价来反抗命运不公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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