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万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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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回到小天井里,里面依旧非常安静(明朝好女婿212章)。
  
  吴老举人昼夜颠倒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好多年,这个时候照例在睡觉,需等到北京时间下午两点钟模样才会起床,即便起床,也不会出屋。
  
  至于吴小姐,自从苏木回来之后,又恢复成当初的模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天到晚基本看不到人影。
  
  只小蝶在伙房里忙个不停,炊烟中传来锅碗瓢盆的叮当声。
  
  苏木喊了一声:“小蝶,别做饭了,有人请客,吃馆子去。”依以前的规矩,只要朱寿过来,这一顿饭照例落实到他头上。
  
  “少爷,事情办好了吗,怎么耽搁这么久?”小蝶双手粘着面粉,一看到朱寿和刘瑾,一楞,有些不客气地问:“你们怎么又来了,烦不烦?”
  
  吃了他一个月的馆子,小蝶丝毫没有吃人口软的习惯,赶觉得这人真是难缠:“不去了,午饭都已经做好,这天还热着,放一下午,仔细坏了,又不早说。”
  
  “小蝶好,一直听子乔说你厨艺术了得,今天倒要开开眼界。”未来的正德皇帝虽然二,可却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尤其是对自己身边的熟人。在他们的面前,朱厚照丝毫没有为人君的觉悟。这也是他后来继位之后对刘瑾等人异常放纵的缘故,以至于刘瑾后来自大成狂,被朝中各方势力联手做了个局,弄得身死名灭的下场。
  
  同苏木接触了这么长时间,未来的正德皇帝也学会了现代人待人接物的习惯,大大方方就招呼了一声,就走到找已经准备好的桌子前,自顾自己地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小口地喝起来。
  
  刘瑾慌忙用袖子抹了一下椅子,“少爷,你看座。”
  
  苏木笑笑,拍了拍挂在臂弯上的金银:“事情没办好,东西没还回去。”
  
  说完就递过去,让小蝶收好。
  
  “怎么了,还是没找着人。”小蝶接过去,一脸的不虞:“这个胡老爷真是难缠啊,跟躲什么似的。”
  
  “却不是,见着人了,可惜却还不掉。”
  
  “见着了还还不掉,这个人真是赖皮,每月这么多钱送过来,放在屋子里,我总觉得心惊肉跳的。”
  
  苏木苦笑:“今后还有得你心惊肉跳的日子,以后只怕不是一百两的问题,搞不好还得翻上十倍。”
  
  “啊,胡老爷怎么可能有这么多钱?”
  
  “这事是这样的……”苏木用最简约的话将今天的事情说了一遍,当然,这其中却隐去了自己同胡莹见面一桩。小蝶对胡莹有成见,若告诉她,苏木这几天就别想安宁了。
  
  “原来这样啊!”小蝶哼了一声:“他就算是金山银海送过来,咱们也不能要他的。”
  
  说完,就“啊!”一声:“水开了,我先去弄饭。”然后慌忙地跑了。
  
  苏木说起刚才这段故事的时候,朱厚照并不在意,倒是了刘瑾听得若有所思。
  
  苏木见刘瑾听得入神,开玩笑地说道:“这事涉及到内侍和锦衣卫的利益之争,我也是被逼无奈这才站在锦衣亲军的立场上。刘公公你是宦官,自然是东厂一系,可不要去告发啊!”
  
  你一个混得极为潦倒的太监,这种高屋建瓴的事情听了又有什么用?
  
  刘瑾有些窘迫:“自然,自然,其实一厂一卫说到底都是天子的臣下,争什么呀!”
  
  又说了半天话,小蝶就端了三碗热气腾腾的刀削面过来。
  
  苏木经常吃她的饭菜,倒不觉得如何。
  
  可未来的正德皇帝和刘瑾一尝,却同时吃了一惊,实在是太美味了。
  
  这一碗刀削面却有许多讲究,里面放了用辣子、芝麻炒的臊子,还加了海带大骨汤,起锅的时候又撒了香菜和葱花,红红绿绿,香得中人欲醉。
  
  宫中的饮食是出了名的差,太子和刘瑾天天顿顿吃,早腻烦了。前一阵子在酒楼吃饭,这时代的北方菜,多以大油大荤为主,味极厚,吃一两天还可以,一个月下来,绝对倒胃口。
  
  小蝶这面清爽嫩滑,却是说不出的润吞。
  
  未来的正德皇帝叫了一声:“好,小蝶姑娘果然好手艺,以后本公子每天过来吃。”
  
  小蝶一翻白眼,“想得美……明天你们来的时候带两条黄瓜过来,我这里还有点金钩,正好用来清烧。”
  
  朱寿欢呼一声:“放心好了,定然不会让姑娘失望。”
  
  吃过饭,和朱寿和刘瑾聊了两句,苏木突然发现自从参加完乡试之后,自己好象就失去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他口头上对小蝶和吴小姐说对这场考试没有任何把握,但内心中还是有成把握的。如果不出意外,虽然说未必能名列前茅,但挤进前两百应该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只需再等上半月,一个举人功名就到手了。
  
  一般人中举之后通常有三种选择:成绩好的又有才学的,继续读书,准备参加来年的春闱,考个进士;成绩不好,进士无望,家境殷实的,去吏部备选,花点钱弄个从七品的官职,直接进入政坛;才具不足,家境贫寒,做官无望的,则多半会选择回乡,享受一系列国家优惠政策,挤进乡绅队伍。
  
  其实,苏木在保定的时候本打算在中举之后,花点钱买个官做,就不去费春闱那个神了。那时候的他国学刚入门,自认不是这个时代精英们的对手,就算进了进士科考场,也不过是陪太子读书的命。
  
  但自从知道未来的进士科考题之后,春闱对苏木来说已经不是问题(明朝好女婿212章)。有了这条通天的路子,可以直接做正七品的朝廷命官,甚至有被选进翰林院的可能。谁还肯再花钱去做从七品的非正途出身的公务员?
  
  也正因为提前知道了会试的考题,甚至手握那些题目的状元范文,苏木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再像乡试前那样苦读。
  
  反正到时候进考场,直接将答案誊上去就是了。
  
  现在突然闲了下来,他倒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才好。
  
  坐在那里发了半天呆,苏木又想起胡顺每个月给自己送钱的事情来。
  
  一个月一百两的薪俸已经非常惊人了,这次甜水胡同的事情他也有信心完美解决,真到了那个时候,弄不好每月有几千两银子的提成。这已经是江南富庶地区封疆大吏的首席幕僚的待遇了,只需两年,苏木就能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富家翁。
  
  可惜,苏木并不想给胡顺有任何交集,实在是被弄怕了。
  
  自己每帮他一次忙,这家伙就升一次官,再升上去还得了。搞不好他哪天心一动,又要自己做他的女婿,那就麻烦了。
  
  所以说,胡顺送过来的钱不能用,实在不行,将来给胡莹好了。苏木心中这么想。
  
  既然胡顺的钱不能用,如此一来,自己和小蝶的吃穿得靠自己赚。
  
  苏木想到这里,心中一动:《红楼梦》才写了一下半,反正这两个月闲着无聊,索性把那八十回给写完了,等到出版业的政策松动,再拿去出版换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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