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格拉摩根盛宴

绝对科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三敛果小说www.runsolenergy.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其实吧....我和老混蛋这么害怕,倒真不是因为后妈做的饭很难吃。
  恰恰相反,后妈的厨艺相当高超。
  能高到什么程度呢?
  至少比刚才我在大锤叔家里吃的那一餐,要高七八个华莱士吧。寻常的宫廷御厨,是绝对比不了的。
  只是呢.....后妈这个厨艺技能点的稍微有点歪.....或者说实在是太过于专注于油腻荤腥的食物了。
  比如说整只整只的烤全羊、烤乳猪、肚子里塞满了什锦馅料的火鸡、碳烤牛排之类的......
  据后妈自己讲,这是格拉摩根家族家传的菜谱,为的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吃饱喝足了当个饱死鬼。
  毕竟格拉摩根伯爵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当着当着,说不哪天国王的军队就来了,莫名其妙地就以谋反的大罪把你抓进大牢里关起来,还要讹你一大笔赎金。
  这还是好的情况,不好的情况下,假如你的家人付不起赎金。或许你就得老死在大牢里,变成一摊无人知晓的枯骨。
  想要吃着火锅、唱着歌,时不时横行乡里霸占两个民女?
  对不起,那是不可能的。
  大牢和死亡是通向格拉摩根之路的唯一结局。
  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一位善终的格拉摩根伯爵。
  以至于在威尔士乡间一直流传着一句谚语——
  “谁拥有格拉摩根谁就离上帝更近一步。”
  说的就是这必定遭逢厄运的“格拉摩根诅咒”。
  而历史上最后一位遭逢此种厄运的人,则是我后妈的父亲...或者说我的“后姥爷”——“蠢人阿尔伯特”。
  按照某本不靠谱家谱的说法,格拉摩根领是姥爷家族的起源之地。
  因此,我那愚蠢的姥爷从青年时代开始,就对这块被诅咒的土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他余生的几十年中,这种兴趣更是被转化了不可化解的执念。
  以至于,让他在短短地二十年间三次被封为格拉摩根伯爵,又三次被公爵逮捕。
  到第三次被公爵抓入大牢的时候,姥爷已经散尽了家财,再也无法支付赎金了。因而含恨病死在了公爵府的地牢中。
  在临终前,姥爷特别嘱咐后妈一定不能放弃格拉摩根。
  为了践行父亲的遗志。当时只有十六岁的后妈,带着三十名格拉摩根家族的死士死守格拉摩根城堡,不肯向公爵派来的接收人员投降。
  于是,那位公爵便亲自带领了一支雇佣军团围攻格拉摩根城堡,甚至还花钱聘请了一位“稚嫩的魔法师”,想让他施法摧毁城堡的高墙。
  就在这个危机关头,刚刚没了老婆,又和反抗军同志闹掰的老混蛋,带着年仅一岁的我,从神圣多因奇帝国一路流落到了威尔士的乡下。
  或许是因为看中了后妈的美貌,又或许是因为什么奇怪的原因......
  总之在路过格拉摩根的时候,老混蛋选择拔刀相助。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恶棍公爵与稚嫩的魔法师剁成了肉酱,解除了格拉摩根领地的危机。
  为了表示感谢,当天年轻貌美的女伯爵就亲自下厨,为老混蛋做了一顿“格拉摩根盛宴”。
  当时,一路从大陆上风餐露宿流落到不列颠的老混蛋已经很久没吃过像样的东西了,立即就被这一桌子大鱼大肉彻底征服了。
  于是乎,当天晚上林登万就和十六岁的女伯爵睡到了一张床上。
  一年后,我的妹妹莉莉丝出生。为了不让刚出生的孩子变成私生子,这没羞没躁的两位在上船多时之后,才终于补上了船票。成了正式的夫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