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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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亭云为他磨好了墨,铺平了纸,把笔递给他:“请。”
  李白一言不发,闭上了眼睛。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把眼睛睁开。
  此刻,他脸上呈现出一种很奇怪的神情:此刻,他无疑还是醉着的,这天他喝的酒比以往更多,因此,也比以往醉得更厉害。
  因此,此刻他脸颊晕红,头发散乱,洁白的衣服上沾满了酒渍,酒气蔓延在四周,妥妥的一个醉汉的形象。
  可是,他的眼神依然是清明的,似乎比他清醒着的时候都要清明一些。
  他似乎看到了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慢慢地,他脸上的神情越发迷蒙起来,越发让人分辨不出,他此刻究竟是醉是醒了。
  此时,月上中天,洁白的月色透过小窗,照在他面前的白宣纸上,江亭云手中的毛笔沾着的墨,已经逐渐发干。
  江亭云同样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他终于动了。
  “笔来!”
  他大喝一声。
  江亭云把笔递到了他手里。
  他接过笔,“唰唰”的几声,便往纸上画去。
  “秦淮河上千灯夜,仙人一剑白云间……”
  “扬州城里匆匆客,不知此世有神仙……”
  这首诗很长,足足有二十四行一百六十八个字。
  他写的,应该是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在秦淮河,见到江亭云的剑法的一幕。
  有人可能会奇怪,为什么那样的一幕,他会一直记到现在。
  如果那一幕真的给了他很强的心理冲击,那么,他为什么当时不写一首诗出来,而非要留到现在才写呢?
  很多事情是这样的。
  很多事情,在当时经历的时候,只觉得震撼莫名、心潮澎湃,可是,要你具体地描述出来那种感受,是很难的。
  只有过了很久,久到,你已经差不多忘记了那天发生的事情,忘记了那天所产生的情绪。
  然后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某一个契机,你突然之间,把一切都想了起来,那时,你才会突然之间,对那天所产生的情绪有了具体的感受,原来,我那天是那么想的吗?
  而一些人,便会把那种感受描述出来,那便是诗歌了。
  诗歌中描述的事物,永远是过去时。
  因此,诗人,是一种活在“过去”的生物。
  江亭云细细地看着这首诗,越看越觉得好,他甚至有一种感觉,这首诗,在李白的所有作品中,都是属于很优秀的那一类的。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首诗一定会以很快的时间传遍整个大唐。
  “啪!”
  李白写完了那首诗之后,身体一顿,手中的笔便握不住,掉了下来。
  然后,他整个人都倒了下来。
  好在江亭云眼疾手快,把他扶住了,让他躺回了床上。
  “嗝……”李白长长地打了一个酒嗝,歪过头去,这回,他才是真正的睡着了。
  江亭云看了看那首诗,又看了看他,神情复杂。
  江亭云先前就有一个计划,那就是,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然后,让火龙真人来找自己。
  而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现自己的剑法,甚至直接去找唐玄宗,那样的话,他很快就会名扬整个大唐帝国。
  但是,或许是剑客的自尊心作祟吧,他不想真的像一个戏子一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自己的剑法,更不用说,让他去觐见唐玄宗了。
  而相比之下,还有另一种更好的方法,至于这第二种方法,当然就是借由李白的诗,让“杨州城有一个剑仙”这件事传播出去了。
  李白是有这个魅力的。
  如果火龙真人读到那首诗的话,有很大的可能会来找他的,嗯……应该。
  因此,他便试着使用了一下第二个方法。
  当然,说是“使用”,但其实这个方法,也不需要他干什么,他需要的,只是等待。
  他不相信像李白这种写诗狂魔,会放弃剑仙这种素材,那不符合李白的性格。
  他终究会写那么一首诗的。
  至于他初见自己时,写的那首小诗为什么不行嘛,嗯……那不叫诗,那叫应酬。
  不过,不管他是怎么想的,他终究还是利用了李白不是?
  而利用朋友,总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最后看了李白一眼,确定他不会摔下来之后,这才推开门,走了出去。
  此刻,扬州城因为宵禁的缘故,街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的狗叫声,偶尔传进他的耳朵里。
  这时,他又想起了李白。
  经过这么些天的相处,他也慢慢地看了出来,李白初见自己说的那一句“我平生的愿望就是,仗剑江湖,快意恩仇”,其实不是李白真实的想法。
  他说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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