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金币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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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贝一号村。
  
      木质的围墙高高耸立,村口有两座瞭望塔,以往瞭望塔上都时刻有两名民兵驻守,但此刻空无一人。
  
      围墙内是一栋栋错落有致的双层木屋,鸡犬之声此起彼伏。
  
      这时村庄内鲜有人声,只剩下了很老很老几乎走不动的老人,还有走路摇摇晃晃的孩子。
  
      青壮年们,还健壮的老人,半大的孩子,统统前往农田收割庄稼去了。
  
      庞贝一号村今年的庄稼是经过市政厅规划的,一大半人种植了小麦,小半人种植了油菜,不管种什么,今年是个大丰收就是。
  
      村内的一栋木屋前坐着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实在不能再老了,看样子走都走不了几步了,但是他的眼睛还很有神,很精神。
  
      老人叫木头,因为老人的父亲是伐木工人,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平民嘛,随便叫无所谓。
  
      与庞贝一号村的所有人一样,老人也不是庞贝人,他原本住在帕克侯爵领地。
  
      在几年前老人与儿子失去了土地,渐渐生活落魄,差点活不下去。幸好他们得知了庞贝招募农民的消息,所以来到了这片土地上。
  
      起初的时候,其实老人和儿子还有一些疑虑的,毕竟庞贝领扎根在无尽深林内,这里太危险了。
  
      庞贝家似乎又只是一个骑士领主家族,这样的家族普遍实力不强,不能守护领地。
  
      但是实在是生活不下去,老人与儿子没办法,只能带着全家一起迁徙来了这里。
  
      但是今年的收成告诉老人,这一次决定是对的。老人种了一辈子的田,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丰收。
  
      而且庞贝也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羸弱,庞贝为了村庄有稍许抵抗能力,在村民中招募了民兵。
  
      听说在庞贝城中有不少于十五位的在职骑士。
  
      领主老爷还是一位高级骑士,骑士长斯顿骑士,是一位中级骑士。
  
      而且前不久还干了一件大事。
  
      随着市政厅的宣传工作进行,领地的人们都知道了庞贝家剿灭了秋风盗贼团的事情,知道了老索尔是一位高级骑士。
  
      这实在是振奋人心的消息。
  
      让所有畏惧无尽深林内各种魔兽可怕怪物的人们,都是士气一振,觉得无所畏惧。
  
      高级骑士啊,就算是在大领地之中也是属于主要战力了。
  
      再加上庞贝家联合剑齿虎佣兵团剿灭秋风盗贼团所显示出来的财力。
  
      庞贝家在领地内的声望,上升了不止一个台阶。原住民先不说,因为原住民本来就对庞贝家十分尊敬。
  
      而新来农民们,农奴们也对庞贝家有了凝聚力。
  
      “庞贝真是一个伟大的姓氏。”老人看着天空中的云朵,笑着说道。
  
      “爷爷!”
  
      就在这时,两个小男孩小跑了过来。开口的小男孩模样非常普通,拥有一头金发,是老人的孙子。
  
      名叫金币。
  
      另外一位则是农奴家的孩子,本来没有名字,现在取名叫做阿木。
  
      金币!
  
      就是路德第一次视察一号村的时候,在村口遇到的呆坐在小溪边上发呆的小男孩。
  
      那会儿金币很伤心,因为来到庞贝之后,金币失去了朋友,在路上失去了一条叫飞利浦的狗。
  
      但是现在看着金币的笑容就知道,金币非常高兴。
  
      没错,金币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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