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这边风景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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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十二年初夏,秣陵城南郊。
  锄了半天草的风启扶着锄头站在地头休息,一个人老远喊他:“呦呵,启叔,今天你的杂货店没有开门啊?”
  风启扭头一看,原来是屯长翟六子。翟六子是个因伤退役的骑兵,参加过郯城大战,立了功勋,现在是整个屯的唯一拥有簪袅爵位的公民。
  郯城大战时六千骑兵冲锋,翟小六那次被流矢射中掉下马来,不过当时并没受伤,箭被铠甲挡住了。话又说回来,这小子命真叫大。当他刚从地上爬起来,后面的马队就冲上来了,他很快就被潮水般的马群冲倒。
  随后无数马蹄就在他身边掠过去,这小子命大,没有被马蹄踩中要害。人是活下来了,不过落下了严重的后遗症,胳膊,腿都严重骨折,在医院养了半年以后,现在只能靠拐杖行走。
  翟六子以前就是牛部落的人,牛部落被灭时,翟六子还只是个七八岁的孤儿。风启被劳改了十年,被送去劳改农场。前几年因为表现良好,泰安六年减刑释放,一家人都被安排在这个屯寨,目前都是平民身份。
  翟六子的命运却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时来运转直接被送进了寄宿学校,还参加的童子军,受到了最系统的文化教育。因为骑术好,十六岁就成了白虎营的骑兵。郯城之战时,十九岁的他都已经是个队正了,本来是前途无量的,很有可能成为新一代的骑将。可惜郯城一战,受了重伤身体有了残疾,不得不从军中退役。
  他是个孤儿,退役后也没有家可回。他的伤基本上好了以后,民政部门考虑到他拥有簪袅爵位,又受过系统的教育,有知识有文化。官府就给了他几个岗位让他选择。最后他选了这个新屯寨当了屯长,管理着这个两千人口的屯田庄。
  翟六子是个爱岗敬业的人,他平时喜欢拄着拐杖在寨子里到处巡查。在牛部落时,风启常常接济翟六子,对他很不错。翟六子也知恩投报,对风启一家也非常照顾,还帮助风启家在屯寨里开了一家杂货铺,这可是公民身份才能从事的行业,正是利用了他自己的身份。
  风启挺感激这个朴实的小伙子,因为来自同一个部落,又是对方的长辈,两人说话也比较随便。风启调笑着说道:“六子屯长,是不是晚上没有地方吃饭了,来叔家,叔管饱。”
  翟六子艰难的走到近前,停了下来,他一个单身汉,平时懒得做饭。虽然有爵位,可以享受政府安排仆人仆妇的侍候。但他一个人过惯了,不想添麻烦,就拒绝了民事部门的好意。一个人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听到风启揶揄的玩笑话后,他也就顺坡就驴的说道:“行,启叔,今晚我就去你家吃饭了。对了,你这种的是啥?”
  “这是大白菜,今年我弄了点种子种上,农技员让我操点心伺候,说这东西产量高着呢。咱这里离城近,卖给城里人会有一个好收成。”
  “哦。原来是大白菜啊,我以前在军队经常吃,味道还不错,做的泡菜也非常好吃。不过没想到小时候就这么点大,怎么看着都不太像啊!”翟小六笑着说。
  那白菜刚发芽,才三四厘米高,正是锄草地时候,要不然野草就会把它给淹了。而一个壮劳力,一天最多也就是锄个亩把地,后世一些菜农都直接使用除草剂,直接就省了这道工序。
  “今天在忙啥子?腿不方便还到处跑。六子,叔不是说你,你好歹是个屯长,又是个有爵位的人,跑腿的事可以让手下人去干啊!”风启又关心的问道。
  “嘿嘿,呆在屯所里没意思,医师说我这个脚要做恢复训练,意思就是要我多走动。坚持一两年,就会和平常人没两样。”
  翟六子说到这里,伸手接过风启递过来的竹水壶,打开盖子喝了两口水接着说:“屯里分了些棉花种子,对了!启叔,你家里要不要种点。这可是走了上万里来的好东西。”
  “棉花?那是啥玩意儿。不种不种!这花有什么好种的。”风启头摇得像个拨浪鼓。指着不远处的一块地让翟六子看,一边说道:“六子,瞅瞅!家里就剩下一块地没有下种子。我还琢磨着种点辣椒嘞。以后做成辣酱,合着大白菜可以做泡菜呀。”
  “呵呵,那成。不过话说回来啊,将来你可不要后悔。”翟六子笑着说。
  他也不知道这棉花到底是什么作物,只是听说上级说这个非常重要。只有对屯寨有特殊贡献的家庭才可以种,而且供销社还包教包会包收购,听说价格还不错。本来想徇私帮帮风启,算是给他一个人情。他居然不领情,翟六子也就懒得啰嗦了。
  “好吧!启叔,你先在忙着,我走了啊。”他说着把水壶递给了风启,拿起了自己的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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